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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31
職務說明
機構名稱 | 新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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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名稱 | 約聘社會工作員 4 名 |
職缺類別 | 全職人員 |
工作內容 | 一、資格條件: 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第1款社會工作科系或第5條第3款規定之大專院校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畢業,且具備2年以上社會福利直接服務工作經歷;或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且具備2年以上社會福利直接服務工作經歷。 二、薪資待遇:依聘用人員支給報酬312薪點起聘,折合金額新臺幣40,560元。 三、工作項目: 兒少保護暨家庭暴力及性侵害等個案緊急救援、調查及家庭處遇等直接服務及夜間假日備勤處理保護個案緊急救援業務。 |
其他需求 | 四、應徵文件及聯絡方式: (一)應備文件:請檢附以下證件影本(A4格式),並依順序裝訂俾利審查:1.報名表,請至本中心網頁下載: http://www.dvp.ntpc.gov.tw/web/JOB?PX=%E8%B3%87%E8%A8%8A%E5%85%AC%E5%91%8A、2.親自處理之個案工作報告1份、3.最高學歷證件、4.工作資歷證明、5.其他相關經歷證件;並於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徵之職務內容項目及上班時間聯絡電話、手機,於101年9月14日前掛號逕寄新北市板橋區中正路10號3樓黃先生收(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聯絡電話:02-89653359#2406。 (二)甄選方式:依兒童局「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增聘兒童及少年保護社會工作人力實施計畫」辦理,經書面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資料如有不實或遺漏者自行負責(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本次擬甄選約聘社會工作員4名,並視甄選成績增列備取人員至多3名,列冊候用,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中心得予從缺。 |
工作地點 | 新北市板橋區中正路10號3樓 |
工作時間 | 8:00~9:00 至 17:00~18:00 |
工作待遇 | NT$40560~,- |
員工福利 | 勞健保、慰勞假、休假補助費、國民旅遊卡 |
休假制度 | 週休2日 |
工作條件限制
學歷/科系 | 請參閱 "工作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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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經驗 | 請參閱 "工作內容" |
性別 | 不限 |
具備駕照 | ------ |
應徵方式
聯絡人 | 黃方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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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 02-89653359# 2406 |
傳真 | 02-89653549 |
電子郵件 | AE2222@ms.ntpc.gov.tw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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